深圳公共场所AED建设与管理地方标准发布
央广网深圳3月10日消息(记者 彭艺娑)深圳市急救中心牵头制定的深圳地方标准《公共场所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建设与管理规范》(DB4403/T318-2023)
于3月1日起实施。交通场站、体育健身等公共场所每台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服务辐射半径不超过300米。
据悉,2017年,深圳启动“公共场所配置aed自动体外除颤器项目”并将其纳入深圳民生实事项目。
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动员各区、部门、单位、社会团体参与到aed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工作中,让深圳地铁站aed自动体外除颤器、机场aed自动体外除颤器、高铁站aed自动体外除颤器、火车站aed自动体外除颤器、口岸aed自动体外除颤器、体育场馆aed自动体外除颤器、养老院aed自动体外除颤器、旅游景点aed自动体外除颤器、高校aed自动体外除颤器、街道aed自动体外除颤器、社区aed自动体外除颤器、警务厅aed自动体外除颤器、办事大厅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等人流密集公共场所都安装了aed自动体外除颤器。截至目前,配置在公共场所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共参与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现场抢救228人次,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已成功救治60人。其中,年龄最大的75岁,年龄最小的7岁。
《规范》提出,三类公共场所的aed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密度要求不同。
一类公共场所包括城市主要交通场站、体育健身场所、医疗卫生服务机构、养老机构和学校等,每台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服务辐射半径不超过300米,施救者直线步行3至5分钟可获取;
二类公共场所包括公共住宿场所、文化交流场所、 文化娱乐场所、住宅小区等,每台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服务辐射半径不超过600米,施救者直线步行3至10分钟可获取;
除列入一类和二类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均为三类公共场所,根据需求配置适宜密度的aed自动体外除颤器。